中新網7月12日電 北京市應建立專門的價格認證機構,對物業服務收費水平進行評估,供物業管理企業、業主選擇和協商。據《京華時報》報道,11日,北京市政協發布《關于北京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問題的調研報告》,據悉,該報告已經北京市政協常委會審議通過,并將以建議案的形式提交市委市政府參考。
調研報告指出,由于種種原因,北京市物業糾紛日益增多,業主委員會組建難、物業管理企業服務不到位、政府職能缺位、法律法規不完善等問題,影響了市民生活和社會安定,已成為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焦點。為解決物業管理方面的問題,市政協經過調研將向市委市政府支招,提出解決物業問題的辦法。
調研報告建議,北京市應確定物業服務項目的分級服務標準,建立專門的價格認證機構,對物業服務收費水平進行評估,供物業管理企業、業主選擇和協商,建立“質價相符、優質優價”的物業服務和收費價格體系。
其他建議
街道應設物業糾紛調解機構
報告指出,要建立糾紛調解機制,形成政府部門、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委員會、物業行業協會、社區居委會等多元化協調解決物業管理糾紛的機制。建議在街道辦事處設立物業管理糾紛專業調解機構,為居民提供便捷周到的法律服務,對居民、業主之間的物業管理糾紛進行調解,及時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普查開發建設遺留問題
調研報告建議,政府主管部門進行全面普查,重點對存在物業糾紛小區的房屋質量、配套設施、權屬界定及規劃變更、合同規范等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措施。
簡化業主委員會組建程序
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業主大會的成立流程,簡化業主委員會的組建程序,解決業主難找以及由于時間原因湊不到一起的問題。此外,要研究社區民主自治方式及業主委員會運作問題,提出符合北京實際情況的《組建業主委員會指導意見》,解決業主委員會的定位、監督、資金來源、成員組成等問題。制定《議事規則》、《業主公約》、《選舉辦法》、《參選委員條件》等規范文本。(趙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