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3日電 據信息時報報道,近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了《對省財政撥款興建的重大工程項目實行審計監督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根據該意見,廣東對重大項目財務審計實行全程監控。
該意見明確規定,省級財政性資金投入5000萬元以上的省屬非經營性建設項目、省級財政性資金投入超過5000萬元并占項目總投資50%以上的經營性項目,從立項開始到完工,全過程實行審計監督。對重大工程項目的監督實行審計監督為主的原則。
審計機關對重大工程項目審計,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聘請相關專業人員和機構參加。(何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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