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8日電 據京華時報報道,楓露皇苑小區的首期業主入住已有11年,至今使用的仍然是存在著電壓不穩、不定時停電等問題的“非工業施工用電”,但繳納電費卻沒有間斷。10名業主代表將開發商北京五龍新村開發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提供永久性的“城市居民生活用電”。27日,通州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業主稱,開發商在交房前,有義務將這種臨時“非工業施工用電”改為永久性的“城市居民生活用電”。但入住10余年,用電始終是臨時性的,很多業主的電器都因此燒壞。業主們說,雖然用電的質量不高,但電費卻沒有省下。
開發商的律師認為,小區使用臨時用電的責任并不在開發商,他們早在2003年就向供電部門申請建設電站,但對方一直以“統籌安排”為理由延期。該律師指出,法律沒有明文規定開發商在交房前,必須向業主提供正式用電,他們作為開發商有權使用臨時用電。(孫思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