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6日電 據東方早報報道,“既然日子過不下去了,不如心平氣和地離婚。”北京開發商潘石屹在推出“無理由退房”時曾祭出如此理論。而今上海樓市房價下跌銷售遇阻,致使購房者紛紛觀望而不敢踏入“圍城”,一貫強勢的上海開發商也拿出了隨時可以簽字生效的“離婚協議”,承諾指定時間內購房可享有兩年內隨時退房的權利。
繼買房送禮、打折、降價等手法登場后,開發商營銷戰再度升級。“無理由退房事實上就是讓客戶零風險,而開發商全部承擔兩年內房價下跌的風險。”滬上首推“無理由退房”計劃的上海新湖房產透露,從9月8日起到10月30日新湖明珠城將以優惠價格銷售,凡此期間購房的客戶,將享有兩年內隨時退房的權利,不愿意退房的客戶可獲得差價補償。
新湖對參與“無理由退房”的房源同時進行了價格調整:10號樓均價由13500元/平方米調整為12000元/平方米,9號樓均價由原來的14500元/平方米調整為13000元/平方米。“事實上這一銷售價格,已經回調到區域內2004年第三季度的價格了。”陳堅表示,樓市大環境發生變化后開發商應該順勢而為,“無理由退房”是開發商主動承擔風險保障購房者利益的舉措,但并不是構成高價銷售的理由,所以推出優惠價格打破目前的僵持態勢。
按照新定房價,新湖明珠城新房價格已經低于目前二手房掛牌價2000元/平方米左右,其高性價比優勢非常明顯。“我們整個樓盤有80多萬平方米體量,尚有50萬平方米尚未銷售,而目前參與退房計劃的僅4萬平方米,所以客戶根本無須擔心我們的履約能力。”陳堅表示此次無理由退房計劃的出爐,一方面是為了促進銷售,另一方面則是為了解決客戶的后顧之憂并使已經高價買房的客戶獲得相應的利益補償。
新湖房產總經理陳堅表示,“開發商承擔風險”一方面顯示了新湖房產對產品的信心,另一方面也將有效打消觀望客戶的疑慮。他認為這一方案足以徹底解決購房者對行情波動風險的擔心。
據悉,這種首現上海的“無理由退房”營銷手段在外地早有出現。深圳、廣州、北京等地在1999年、2000年時都出現過多例個案,而今年7月份蘇州順馳·湖畔天城項目也推出了這一方案,并獲得了一定的市場成效,新湖房產此次推出的方案能否促使樓盤銷售放量?媒體將對此進一步關注。(劉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