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5日電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洗錢犯罪偵查處處長吳衛華表示,“目前公安機關在辦理洗錢犯罪案件中遇到的問題,究其原因主要是立法上的欠缺。”今后,隨著中國反洗錢法的出臺和《刑法》中洗錢罪名修改工作的完成,洗錢罪上游犯罪的范圍會進一步擴大,以洗錢罪進行起訴的刑事案件數量勢必會呈上升趨勢。
據介紹,今年3月,公安部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制定下發了《關于可疑交易線索核查工作的合作規定》。根據這一《規定》確立的情報會商制度,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與央行反洗錢局、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已進行了會商,就重點可疑交易線索進行了分析、研判。今年以來,經偵局已部署有關地方公安機關對中國人民銀行移送的10多起可疑交易線索進行了核查,從中已發現了一些違法犯罪行為。
今年6月,遼寧省公安廳經偵總隊會同有關部門,成功破獲兩起地下錢莊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4人,當場繳獲用于交易的美元、日元折合人民幣1000余萬元。據初步統計,涉案總額折合人民幣8億余元。
吳衛華坦言,有很多洗錢行為難以界定,很難找到一個很明確的證據鏈,現有法律規定本身又限制了公安機關收集洗錢的證據。他介紹,自中國1997年《刑法》規定洗錢罪以來,內地以洗錢罪定罪的案例僅有2起:一起是廣東汪照洗錢案,另一起是福建蔡建立、蔡懷澤洗錢案。其中,后一起案例是以轉移交易毒品的黑錢來認定洗錢罪,福建泉州法院正在審理。
吳衛華認為,如洗錢罪的上游犯罪范圍過窄,刑法中對洗錢犯罪上游犯罪僅規定了4類犯罪,認定犯罪嫌疑人主觀上明知故意較難等。但他同時談到,公安機關在執法當中也是比較靈活的,按洗錢罪很難判,就變一種方式,加大打擊力度。
吳衛華說,目前還有利用網絡如網絡銀行、網上賭博等進行洗錢的,網絡無國界,使得洗錢行為較之以前更加容易實施,而且調查更加困難。犯罪分子現在往往適時轉移贓款的行為,人在北京,但資金調動的可能是廣東,交易可能發生在美國。美國、墨西哥一些大的洗錢集團就經常利用網絡環境來洗錢。他們的目光一般會瞄準金融監管水平還不是很高、金融法律方面還不是很健全的國家,并作為他們洗錢的很重要的一個對象進行操作,這對欠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都很難預測。(何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