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1日電 據《新京報》報道,20日,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組織召開研討會,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教授李仁玉建議,鑒于業主處于相對弱勢地位,在物業糾紛訴訟過程中,可考慮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原則”,以保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據悉,圍繞合法解決物業糾紛,保障消費者權益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中消協、市消協、市一中院等有關單位的專家和學者等參加了研討。
中消協副秘書長董京生等提出,政府有關部門應在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主導制訂物業服務合同的示范文本。并要求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同時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明確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廖衛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