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5日電 北京市副市長張茅在北京城市管理廣播節目中與市民共話“節約型城市”時表示,過去政府對小排量汽車的問題重視程度不夠,現在,政府有關部門非常關心這個問題。“下一步北京將根據國家政策,結合北京市的情況,來發展和支持小排量汽車的生產和使用。”
北京目前對小排量汽車的限行規定主要是“1.0以下排量汽車不準上長安街和二、三環最內側車道(快速道)”。
1998年12月,北京市制定并實施“長安街限行1.0以下排量汽車”的規定。據北京市交管局有關負責人稱,當時1.0以下排量汽車主要是微型面包車。這些小排量車車速低、提速慢、故障多,嚴重影響長安街暢通。鑒于長安街的特殊性,規定1.0以下排量汽車從上午7時到晚8時不得行駛從大北窯橋到新興橋之間的長安街。
“1.0以下排量汽車不準上二、三環最內側車道(快速道)”的規定于1999年9月出臺。主要也是考慮到小排量汽車制動性能差、提速慢,容易造成擁堵,為了保證二、三環道路的暢通,才制定并實施這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