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三日電(記者曾利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今天公布的違法藥品廣告公告匯總通知說:今年一至三月,內地各省、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以發布《違法藥品廣告公告》等方式予以通報并移送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的違法藥品廣告共達九千三百七十一次,分別撤銷了大連水產藥業有限公司“蛾苓丸”和山西仁源堂藥業有限公司“消朦片”兩個藥品的廣告批準文號。
為了嚴厲打擊違法發布藥品廣告行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各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加強監管,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予以處理;加大對擅自篡改審批內容違法發布藥品廣告行為的打擊力度,一經發現,必須堅決撤銷藥品廣告批準文號。
今天公布的今年第一期違法藥品廣告公告匯總,涉及十九家制藥企業的二十個中產品。其中天津中新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樂仁堂制藥廠生產的“耳聾通竅丸”發布違法廣告達五百五十四次。該廣告稱“一個讓你永遠脫離無聲世界的神藥,主治急慢性中耳炎、慢性化膿性中耳炎、分泌性中耳炎、聲損性耳聾、突發性耳聾、老年性耳聾等多種耳病頑疾,防治并舉,杜絕復發,還你無限聲機”;內容超出批準的功能主治范圍,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