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31日電 6月1日,應該是“鮮”字從液態奶包裝上消失的最后期限,但是來自乳品業內的消息稱,爭議不斷的“禁鮮令”很有可能取消。不過,截至30日,相關乳品生產企業還沒有收到有關部門的正式取消通知。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華泰證券行業研究員張蕓表示,“從目前乳品業的市場情況和產業競爭格局看,不管‘禁鮮令’是否取消,短期對整個行業的競爭影響不大。”長期看,是否能夠起到引導消費的作用,還需要時間檢驗。
據悉,“禁鮮令”始于2004年8月1日全國食品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出版發行的《食品標簽國家標準實施指南》,意在對將于2005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做解釋。《指南》明確規定:“只要經過任何一種加工處理就失去了生鮮的意義”,這就意味著所有乳制品包裝標示上全部不能使用“鮮”字。
《指南》一出就在乳品行業引起持續爭論,因為在有關生產企業看來,《指南》的規定意味著鮮奶的標準術語應該是生鮮奶,即剛剛從奶牛身上擠下的奶。事實上,在禁鮮問題上還存在著常溫奶和巴氏奶兩大陣營的暗中博弈。前者以伊利、蒙牛等資源型企業為代表,后者以光明、三元等都市型企業為代表,常溫奶集團要求禁鮮而巴氏奶集團則強烈反對。
由于禁鮮直接涉及到有關企業需要更改包裝和標示,原定于2005年10月實施的“禁鮮令”被推遲到2006年6月1日實施。自此期間,都市型乳業企業和行業協會從未停止過要求解除“禁鮮令”的奔走和呼吁。
中國奶業協會有關負責人認為,去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有關使用了復原乳生產的液態奶必須在產品上明確標出“復原乳”的24號文件,實際上就是對鮮與不鮮這場爭論做出的一個結論。
而更有消息稱,上月中旬,國家一個權威機構已經給出了說法,表示今后只執行《通則》,不執行《指南》。(黃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