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6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廳長陳連福今天在新聞發布會上指出,環境監測失職、食品衛生監測失職等在部分地區也是高發趨勢。
陳連福說,瀆職侵權在某些局部地區還具有高發的趨勢。在社會轉型的過程中,權利運作往往出現了一些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的的行為,給國家、人民財產造成了重大損失,在土地的審批中、煤礦的重大事故中,都有所體現。最近煤礦的重大事故頻頻發生對國家人民造成重大危害。其他的執法部門如環境監測失職、食品衛生監測失職等在部分地區也是高發趨勢。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王振川也指出,最高人民檢察院新修訂的“瀆職侵權犯罪立案標準”對濫用職權案、玩忽職守案、執行判決、裁定失職案、環境監管失職案、商檢失職案、動植物檢疫失職案等都明確規定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達到法定數額的應予立案。規定瀆職行為給個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數額標準,體現了對公民財產權利的保護,適應了社會發展和司法實踐的需求,保障了執法的平衡性和協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