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東莞八月二十一日電 (記者 李映民) 記者今天從廣東東莞市司法局獲悉,該市法律援助處正在試行對申請支付勞動報酬和工傷賠償法律援助的農民工,不再審查其經濟困難程度。
據了解,東莞市目前的農民工超過六百萬,來自湖南、四川、江西等省,對農民工的管理和服務是東莞市的一項重要任務。
根據今年初出臺的《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該市法律援助處對于申請支付勞動報酬和工傷賠償法律援助的農民工,將不再審查其經濟困難程度。這樣,就簡化了審批程序,拓展了服務領域。而在此之前,農民工必須出具確實存在經濟困難的證明,或者是特殊案件才能申請法律援助。
東莞市的農民工眾多,涉及農民工的法援工作量非常大。因此,東莞市法援處結合目前實際,正在試運行這一規定。該市法律援助處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我們會考慮一些情況比較特殊的,比如發生工傷傷殘等級比較高,或者欠薪的額度比較大,這一類我們都免經濟困難審查,我們現在就這樣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