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7日電 臺北市“議員”潘懷宗前日爆料,陳水扁擔任臺北市長期間,除“第一推手”羅太太占捷運局卻從未上班外,吳淑珍的哥哥吳景茂也于借調臺北市政府秘書處的一年多期間,不曾正規進辦公室上班,“只有偶爾來串門子”,卻仍坐領每月40700元臺幣的干薪,而且兩次人事考績竟然都是甲等。
據中通社消息,潘懷宗25日在臺北市“議會”民政部門質詢時指出,吳景茂的薪資及獎金都由全臺北市民埋單,他要求當局追回這筆錢。
潘懷宗說,陳水扁擔任市長后,高中學歷的吳景茂在1995年先任職“環保局”機要,引發“博士擬的稿卻要高中畢業的核稿”的爭議后,當年10月轉任“民政局”機要,再遭質疑“來去自如新特權”。 1997年8月4日,吳景茂被當時的“秘書長”陳哲男借調至“秘書處”,直到1998年9月20日。
潘懷宗說,為查證吳是否“坐領干薪”,他逐一打電話問當時曾與吳景茂在同一辦公室的同事,得到的答案都是“對吳景茂不大有印象”。看來吳確實不常到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