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新聞大觀 | 中新圖片 | 中新財經 | 中新專稿 | 圖文專稿 | 中新影視 | 中新出版 | 中新專著 | 中新英才 | 華人世界 | 臺灣頻道 | 供稿服務 |
|
九寨溝等景區被樹為保護消費者權益示范單位 2001年09月29日 08:54 中新社北京九月二十八日電九寨溝等二十家風景名勝區日前被樹為“全國保護旅游消費者權益示范單位”。這是中國風景名勝區協會、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為有效整合旅游資源、塑造服務形象而作出的舉措。 這些示范單位還包括:廣東肇慶星湖風景名勝區、廣州白云山風景名勝區、廣東惠州西湖景區管理處、廣東新會圭峰山風景名勝區、南京雨花臺風景名勝區、四川樂山大佛景區、浙江普陀山風景名勝區、江蘇揚州瘦西湖風景名勝區、青島嶗山風景區管理委員會、安徽九華山風景區管理委員會、浙江淳安縣千島湖風景名勝區、浙江諸暨市五泄風景名勝區、云南羅平縣風景區管理局、云南武定縣獅子山風景名勝區、河南信陽市雞公山風景名勝區、湖北襄樊市隆中風景名勝區、湖南桃花源風景名勝區、井岡山風景名勝區、上海大觀園。 這二十家“示范單位”聯名向旅游消費者承諾:貫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法令法規;執行物價部門核定的門票價格政策;不做虛假廣告和誤導性宣傳;保證不做有損旅游消費者權益的違規舉措;及時妥善處理游客投訴;自覺接受媒體及旅游消費者的監督。 更多報道:中新財經 |
|||
|
新聞大觀| | 中新圖片| | 中新財經| | 中新專稿| | 圖文專稿| | 中新影視| | 中新出版| | 中新專著| | 中新英才| | 華人世界| | 臺灣頻道| | 供稿服務| | 聯系我們 |
|
|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