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隨著北京市非居住區停車費調整,占道費也相應增加,其中一類地區占道費每天調整為35元。這意味著經營占道停車的企業每天每個一類地區停車位要向政府多交20元。
記者了解到,4月1日后,一類地區停車占道收費標準為每個車位每天35元。二類地區停車占道收費標準為每個車位每天3.6元。三類地區為四環路以外區域,停車占道收費標準為每個車位每天0.6元。本市各占道停車經營單位都將需按此標準繳納。
據了解,市屬道路停車占道費將由市運輸局向占道停車經營單位收取,區縣屬道路停車占道費由區縣有關部門收取。收費收入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管理。此規定自今年4月1日起試行1年。
>>停車公司經營將面臨壓力
記者從一家經營路側停車管理的停車公司了解到,目前他們執行的標準是一類地區(2.5元/半小時收費區)每個車位每天向政府交納15元,其他區域一個車位每天繳納3.6元。“4月1日以后占道費增加會對我們的經營帶來困難。”這名負責人舉例,他們公司在前三門地區有100多個占道停車位,可是由于附近居民停車多、辦公樓較少,因此每個月的停車費收入才2萬多,已經屬于虧損了,但4月1日以后,100個車位每個月要交給政府10萬多元(100×35×30=105000)。
>>發改委將公開收費用途
市發改委主任張工前日做客城市管理廣播時表示,上漲停車收費不會用來彌補財政運行,錢收上來后,更多的會用在交通的建設、停車場的建設、智能交通環節的建設等領域。北京正在研究政策,讓市民公開透明地知道這筆錢怎么用。(周宇 鄧杭 錢衛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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