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社北京七月十四日電(記者 賈靖峰)中國證監會十四日發布《證券公司合規管理試行規定》,對證券公司合規管理機制、合規總監任職資格及履職保障給出詳細規范,并明確違規行為將被依法追究責任,以期“讓合規公司受益、發展,違規公司受罰、受限”。
《規定》明確了證券公司合規管理的體系,要求合規管理覆蓋公司所有業務、各個部門和分支機構、全體工作人員,并將其貫穿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實行流程化管理。
合規總監是證券公司合規管理的重要內容,新發布的《規定》對其提出了高于證券公司一般高級管理人員的要求:從事證券工作五年以上,并通過有關專業考試或具八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或在證券監管機構的專業監管崗位任職八年以上。
新規賦予合規總監的履職保障:證券公司應保障合規總監的獨立性、知情權和調查權;為合規總監履行職責提供必要的物力、財力和技術支持,設立或指定合規部門并配備足夠的合規管理人員;建立舉報制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或合規風險隱患時,應及時向合規總監報告。文件還要求保障合規總監的薪酬待遇。
為建立券商合規管理的激勵約束機制,《規定》要求,對證券公司合規管理有效性的評價納入分類評價的范疇。證券公司主動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積極妥善處理,落實責任追究并及時向證監會報告的,免于追究責任或從輕、減輕處理;而對違法違規行為,合規總監已履行制止和報告職責的,亦免除責任。
但對證券公司未能有效實施合規管理,內部控制不完善或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將依法對該公司及負有責任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采取監管措施或者追究法律責任;合規總監支持、縱容公司的違法違規行為,或者無合理理由未能按照規定履行制止、報告職責的,依法追究責任或對其采取監管措施。
證監會表示,今后將把合規管理情況納入對證券公司的日常監管范圍,通過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證券公司在合規管理制度建立和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在業務、產品和機構的審批上,向實施了有效合規管理的公司傾斜,讓合規公司受益、發展,違規公司受罰、受限。(完)
![]()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