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市場上年化收益4%左右的信托理財產品的再度盛行,銀監會近日正式向商業銀行和信托公司下發 《關于進一步規范銀信合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要求銀信合作理財產品不得投資于發行銀行自身的信貸資產或票據資產。
根據普益金融理財統計,2009年11月銀信合作理財產品達到了530款,募集資金規模為1599.50億元,在這530款銀信合作理財產品中,信貸類產品發行量占比超八成達到425款。業內人士分析,臨近年末,迫于資本約束,部分銀行為新增貸款騰出空間,通過與信托公司合作,以發行信貸類理財產品的方式打包出售存量信貸資產。
而隨著《通知》的發布,銀信合作理財產品不得投資于理財產品發行銀行自身的信貸資產或票據資產。“這將對目前的銀信合作理財產品尤其是信貸類理財產品發行造成沖擊,信托公司的業務空間已經越來越小。”信托研究員分析,“針對銀信合作業務的規范,監管層是希望銀信合作產品能夠成為真正的以客戶資產保值增值為目標的理財業務,并由信托公司自主管理理財資金。 ”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發出通知中,銀監會對銀行信貸資產轉讓進行了非常細致的規范。根據《通知》規定,在銀信合作受讓銀行信貸資產、票據資產以及發放信托貸款等融資類業務中,信托公司不得將資產管理職能委托給資產出讓方或理財產品發行銀行。
不過業內人士也表示,雖然《通知》的下發短期內對銀信合作產品會產生影響,但是長期來看,銀行還是會想出辦法應對,比如兩家銀行互相幫助,消化對方銀行的信貸資產等。(崔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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