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10月13日發布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銷售費用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擬鼓勵后端收費模式,引導投資人長期投資,增列短期交易的贖回費,抑制短期交易,規范尾隨傭金。《意見稿》中相關條款明示,買了開放式基金不到一個月就贖回的投資者,可能要被加收懲罰性贖回費。
倡導長期投資
大力鼓勵后端收費,抑制短期交易是此次發文的主要目的。在基金認購/申購中一般分為前端和后端收費,后端收費模式的優勢在于,隨著投資者持有時間的延續,手續費會不斷降低,持有3年以上甚至可以為零,可以降低基金長期投資人的交易成本。而此次證監會正是大力鼓勵投資者采取后端收費模式。
對于喜歡短期交易的投資者而言,該《意見稿》給出了明確的懲罰性收費。該《意見稿》明確允許基金管理人自主選擇對持有少于一周、少于一個月內贖回的基金持有人分別加收不低于贖回金額1.5%和0.75%的贖回費,并將此類贖回費用全額計入基金財產。業內人士分析表示,這兩項規定一個降低了基金長期投資人的交易成本,一個增加了短期交易的贖回費,都是意在鼓勵長期投資,抑制短期交易。
幫忙資金將“告急”
對于基金公司而言,一個月內贖回的懲罰性罰款可能讓他們“引火上身”。“這個可能對‘幫忙資金’會有所限制。”基金界知名分析師趙迪說。
“幫忙資金”是基金業內的潛規則,很多新基金發行時,總會尋找一些股東或者其他利益相關方幫忙,以幫助新基金達到成立或者募集規模成績單更好看的目的。這些資金一般都會在新基金打開后一個月內贖回。”德圣基金研究中心資深分析師肖鋒表示。
“‘幫忙資金’目前很泛濫,這在很多新基金的發行中不難發現。很多基金季報的數據顯示,不少新基金在下一個季度報中都有大半資金撤離,這很顯然是‘幫忙資金’的撤退,而這對其他投資人既不公平,也很不利。”趙迪說。趙迪進一步分析表示,《意見稿》對一個月內的贖回有了懲罰性的措施,會一定程度上限制這種行為的發生。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對此表示不贊同。“即使沒有幫忙資金,基金公司也會找其他渠道進行‘融資’,基金公司可能會去規避一些風險。”上海某中小型基金公司投資董事表示。
效果未可知
那對于基金公司而言,該《意見稿》有何影響?總部位于南方的基金公司某副總私下對記者表示,現在很多基金公司搞惡性競爭,一直提高基金公司給代銷機構的前端收費,導致行業陷入混亂。《意見稿》對傭金相關方面的規范有警示作用,可以規范整個行業。
不過,鼓勵后端收費對基金公司也不完全是利好。上述投資董事就表示,后端收費帶給基金公司的財務壓力將不容小覷。因為前端收費模式下,基金公司可以直接將管理費收入囊中,后端收費則需要基金公司墊資,這將給基金公司造成不小的壓力。正因為如此,《指導意見》如何真正落到實處備受關注。按照證監會頒布的說明,目前《意見稿》只是征詢意見,從頒布之日起3個月實施。3個月后《意見稿》是否能形成相關規定還不得而知;其次,是否會有相應修改目前也不清楚。此外,《意見稿》在很多細則方面沒有具體化,實施起來將有一定困難。(胡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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