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近日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大成股份時任董事長耿佃杰內幕交易行為處以5萬元罰款。
證監會認為,耿佃杰身為大成股份董事長,全程參與了大成股份兩次重大重組活動的聯絡、溝通、協商、決策,對重組事項的進展、前景與細節有著全面、準確的了解,卻多次利用自己控制并實際使用的他人賬戶,通過在辦公室網上委托方式,較大數量地買入本公司股票。
證監會考慮到耿佃杰已經向有關部門主動上交了違法所得,在正式調查階段,耿佃杰也能夠認識錯誤、主動坦白交代與配合調查,并已經主動辭去了所任董事長職務等情況,最終決定對耿佃杰處以5萬元罰款。(記者 張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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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賈亦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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