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6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下發通知,印發國家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規劃指出,要逐步實行環境分類管理。
規劃強調,按照全國主體功能區劃的要求,對四類主體功能區制定分類管理的環境政策和評價指標體系,逐步實行分類管理。
在優化開發區域,堅持環境優先,優化產業結構和布局,大力發展高新技術,加快傳統產業技術升級,實行嚴格的建設項目環境準入制度,率先完成排污總量削減任務,做到增產減污,解決一批突出的環境問題,改善環境質量。
在重點開發區域,堅持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科學合理利用環境承載力,推進工業化和城鎮化,加快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做到增產不增污,基本遏制環境惡化趨勢。
在限制開發區域,堅持保護為主,合理選擇發展方向,發展特色優勢產業,加快建設重點生態功能保護區,確保生態功能的恢復與保育,逐步恢復生態平衡。
在禁止開發區域,堅持強制性保護,依據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劃嚴格監管,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開發活動,控制人為因素對自然生態的干擾和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