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明年1月1日起,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民將享受到與城鎮職工一樣的參保模式:“個人賬戶”加“基礎養老金”。農民今后轉居后,便可與城鎮養老保險銜接過渡。昨天,《北京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辦法》出臺,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介紹說,新辦法大大提高了原來平均100元的養老金待遇水平,僅新增加的“基礎養老金”一項即每人每月280元。
舊養老保險參保率僅37%
目前,本市農村實行的是以個人賬戶為主的積累式養老保險制度。
從2006年起,市區(縣)財政對參保的農民每人每年補貼70元。但由于財政補貼有限,個人繳費標準較高,農民參保的積極性并不高。到目前,本市符合參保年齡段的134萬農村勞動力人口中,只有49萬人參保,農村養老保險覆蓋率僅為37%。享受待遇的有3萬人,平均待遇水平每月僅100元左右。
新增“基礎養老金”
與現行的農保制度相比,新制度在建立個人賬戶的基礎上,增加了基礎養老金部分。也就是說,農民參加的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一樣,享受待遇也由“個人賬戶”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組成。朱萬才今年年滿60周歲,除了領取每月個人賬戶上的176.8元之外,還可以再領到280元的基礎養老金。
與他同村的村支書則笑稱,按照村里的習俗,兒子一般每月給老人20元到100元不等。“這一個‘基礎養老金’,頂好幾個兒子!”
據預測,2008年領取人員將達5.9萬人。為此,市區兩級財政將補貼1.98億元用于“基礎養老金”。
上保險彈性繳費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彈性繳費標準,最低繳費標準為本區縣上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的10%。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孫彥介紹說,按照2006年的數據,人均收入較高的朝陽區農民應繳1190元,而經濟欠發達的延慶縣農民則只需繳762元左右。
最低繳費標準以上部分,可由農民根據承受能力自愿選擇,體現多繳多得。彈性繳費標準考慮了城近郊、遠郊農民的承受能力和不同需求。與現行制度相比,大齡農民繳費標準門檻將大大降低。
農保繳費按城鎮標準折算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規定,農民轉成城鎮居民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時,農保繳費可按相應年度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折算繳費年限。
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農民工達到領取年齡時不符合按月領取條件的,可按一次性待遇的政策,將資金轉入農保經辦機構,建立農保個人賬戶,按農保規定享受待遇。
基礎養老金明年5月開始發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將于2008年1月1日與“老年保障辦法”同時實施。目前,市勞動保障部門正在會同財政部門抓緊新制度實施的系統建設等準備工作,5月份與老年保障待遇同時發放。(記者 姜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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