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4日電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24日在其網站公布了《關于進一步建立健全豬肉市場監管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
主要內容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通過建立豬肉經營者經濟戶口電子檔案,嚴把市場主體準入關和豬肉準入關,推行市場開辦者食品質量第一責任人責任制度,推行市場預警制,建立“市場準入、教育在前”的市場防范機制。
——通過對豬肉經營者實施信用等級分類監管,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引導、教育經營者誠實守信,建立“守法經營、誠信經商”的市場誠信經營機制。
——通過加大對重點地區、重點市場、重點經營者的監管力度,全面推進市場巡查工作,加大對各類豬肉經營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強市場環境的綜合治理工作,以及12315消費維權站進市場、進社區、進鄉村,建立“打假維權、綜合治理”的市場整治機制。
——通過建立相應的市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監測體系,制定和落實食品安全應急預案,落實重大事件的值班、報告、處理制度,建立“快速反應、果斷處置”的市場監管應急機制。
——通過強化領導責任制、轄區責任制和崗位工作責任制,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建立“職責到崗、責任到人”的責任追究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