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1日電 12月11日,中國銀監會主席助理王兆星接受了中國政府網采訪。他在談到對外資銀行實施的“法人導向政策”時表示,鼓勵外資銀行把法人機構設在中國,這樣更有利于對其進行更加充分、更加有效、更加及時的監管。
王兆星介紹說,法人導向是這樣一個概念,過去進入中國的外國銀行大部分都是母行的分行,它的母行在海外,分行在這里經營。現在我們是鼓勵它把法人機構設在中國,這些分行都是這些法人的分支機構。
王兆星指出,這樣一個政策從它的必要性來講,第一,這樣更有利于,包括對中資銀行,也包括對外資銀行進行更加充分、更加有效、更加及時的監管。按照國際監管分工,外國銀行的子行,就是當地注冊法人以后,主要由當地的監管當局監管,而母行在海外的,母行的監管當局對海外的分行有監管責任。
第二,防范存款人的風險。因為外國分行的母行在海外,海外發生風險必然會傳播到這些分行,為了把這種風險傳播能夠割斷,更好的保護中國當地老百姓的存款安全,所以讓他們把法人設在這里,進行更加直接、更加有效的監管。
第三,也是為了保護存款人的安全,按照國際通行做法,許多國家允許當地的法人銀行參加當地的存款保險,一旦發生支付危機,我們就可以利用存款保險機制來補償存款人的利益。
王兆星同時指出,實施這種導向有幾個鼓勵措施:第一,允許當地法人銀行可以經營全面外匯業務和全面人民幣業務,包括對中國企業、中國居民個人的所有人民幣業務。
第二,可以實行完全和中資銀行一樣的監管標準,包括資本金的標準等等。
第三,我們也給轉成當地法人的一些銀行,在滿足一些監管指標方面給一定的過渡期。
第四,允許轉成當地法人的銀行,同時保留一家分行,這家分行可以做跨國公司的一些外匯業務,這樣既能做當地一些企業和居民的業務,也可以做跨國公司的業務,對它來講是一個很大的業務發展的空間。
王兆星強調,這種激勵是非常充分的,而且這種激勵又是建立在自主、自愿、商業的原則上,所以不存在歧視待遇或者強制要求。這體現了國民待遇的原則,也體現了世貿組織的基本承諾規則。(據中國政府網文字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