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企業如果遭遇美國針對專利侵權的“337調查”,又難以承擔應訴的高額代價,可以采取在國內反訴的方式,以達到“圍魏救趙”的效果。昨天在滬舉行的第二屆企業知識產權論壇上,KnobbeMartensOlson&Bear律師事務所相關人士提出這樣的建議。
“337調查”一般由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初衷是為了保護企業的專利和知識產權。2002年以來,我國企業頻遭美國“337調查”,并呈逐年上升態勢,僅2005年就有15起。被裁決侵權的相關涉案產品會被限制甚至永久性排除在美國市場之外,損失較為嚴重。
KnobbeMartensOlson&Bear律師事務所的PaulStewart則表示,無論對于中國還是美國的公司,“337調查”的應訴成本都是高昂的。中國企業遇到此類訴訟時,應該先評估一下自己的專利權是否值這個價錢。如果覺得勝訴的益處還不及訴訟的成本,則可走訴訟外的途徑,比如與對方洽商合作,成為其供應商等等;如果評估下來的結果是值得打這個官司,也可采取“圍魏救趙”的做法。也就是說,倘若對方在國內有工廠,完全可以采取在國內反訴的方式,畢竟對方對中國的法律也未必了解。(周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