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最近國有商業銀行工行收購境外銀行,銀監會主席劉明康首次發表觀點,他昨天在財經年會上表示,“在實施‘走出去’戰略時,銀行要保持冷靜頭腦,對‘為什么走出去’有清醒的認識,走出去必須實現戰略協同,即1+1大于2,如果1+1等于2就沒必要走出去,而1+1小于2更是做蠢事。”
劉明康表示,現在一批國內銀行已達到了實施“走出去”戰略的標準。這個標準指的是資本充足率高、貸款發放標準審慎。客觀上來說,還有一些在境外上市的銀行,資本金中很大一部分由外匯構成,風險敞口比較大,為避免匯率波動的損失,必須把募集的這些外匯資產投出去。
“走出去戰略是中國銀行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需求。”劉明康表示,國外銀行不僅在創新能力、風險控制、市場分割等方面同中國的銀行都有互補之處,而且國外銀行的資本回報率比國內銀行要高,達到20%多,市盈率也比國內銀行低得多,這樣才使得兼并收購有理性的基礎。
劉明康強調,銀行應以實現戰略協同為目標進行境外兼并或收購。收購后要實現戰略協同效應,財務、法律、管理上都要有通盤的考慮。“這些方面有沒有人才?能否吸引到國際人才?并購后,能否留住這些國際人才?董事會要審慎考慮。”
劉明康指出,銀行要實施“走出去”戰略,首先是其董事會的決策,銀監會從不干預銀行的戰略決策。
劉明康表示,盡管“走出去”是企業的自主行為,銀監會不會干預銀行做出這樣的決策,但銀行必須向銀監會上報全套材料,包括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征得銀監會的批準。“如果我們同意,它當然可以做;如果沒有我們和被兼并銀行所在國家監管者的允許,它是做不了的。”(吳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