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教授易中天近日在博客中“開炮”,炮轟碩士生、博士生要獲得學位必須先發表論文的規定,稱這是項混賬規定。這篇題為《改正錯誤,還要“探索”?》的博文得到了廣泛的共鳴(10月29日《河南商報》)。
在學術期刊上發表一定數量的論文,是高校對于碩士生、博士生取得學位的剛性要求,也是多年以來中國高等教育中的一條學術“明規則”。按理說,碩士生和博士生既然隸屬研究生,做出一些研究性的成果,理應是取得學位的充分和必要條件,這原本無可厚非。然則易中天先生為何稱之為“混賬規定”呢?筆者以為,易先生其實是借此表達對我們當前存在的學術腐敗的不滿。
如果學術清明,用剛性條件去激勵研究生進行課題研究、發表論文未嘗不是好事,但如果學術環境不端,論文的發表往往不在論文的質量高低,而在于學生所交“版面費”高低,某網友甚至放言“學術委員會的權威已經都賣給雜志主編了,現在雜志主編才是一本萬利的職位,比大學校長還牛”。所以問題往往不在于“論文換學位”這樣一種學術激勵上,而在于普遍存在于學術界的商業潛規則。
起源于中世紀歐洲的學位,是標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標準的學術稱號,這本是莫高的榮譽,而在當前一些地方的學術環境中,它卻被不端的學術風氣、“權錢交易”而來的論文垃圾所熏臭。在這樣一種學術環境中,學位便脫離了其原本的精神內涵。
著名時評人朱四倍老師指出,學術良心是學術的生命之本。筆者更以為,恪守學術良心的不獨是研究生和學者們的責任,也應是包括學術委員會和期刊主編在內的學術圈共同遵守的學術道德。只有在端正學術風氣的前提下,學位才不會顯得不倫不類,才能重拾其高、雅、淵、博的精神內涵。
(肖漢杰)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