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近日熱播的《杜拉拉升職記》到《非誠勿擾》、《手機》、《天下無賊》等影視節目,“植入廣告”大有成為影視界行業運行的“主營業務”的趨勢。然而,我國目前對這類廣告尚無監管的法律法規,“植入廣告”也仍未納入工商監管者的視野。
有觀眾質疑,《杜拉拉升職記》中,杜拉拉為胃疼的男主角沖了一杯某品牌的熱騰騰的紅茶,并體貼地說:“喝了這杯茶可以緩解胃疼。”其中,茶杯以及該紅茶的商標是個特寫鏡頭,有意引起觀眾的注意。這個場景應屬于典型的“植入廣告”,按照現行《廣告法》規定,食品飲料不可宣傳或暗示有療效作用,這一點有違法的嫌疑。
影視植入廣告缺乏監管是不爭的事實,虛假廣告有趁“虛”而入的趨勢。例如,在電視劇《老大的幸福》中,根本不具備登廣告合法資格的某男科醫院,就利用植入廣告的形式出現在熒屏上。也有廣告專家認為,植入廣告能否界定為商業廣告,目前還沒有定論。比如某品牌在電影里出現,它可以聲稱是劇情的需要,不容易明確定性為商業廣告,這也給立法、監管帶來了難度。
業內人士介紹,商業廣告的發布有嚴格的程序和要求,首先廣告須經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廣告公司代理制作,再由廣告公司提供給媒體,產品宣傳內容還需由媒體審核后才能發布。其中醫療保健、食品、房地產等行業廣告各有不同細則的規定,廣告用語也十分嚴格。工商行政機關對其進行事后的監管。消費者發現虛假廣告,也可向工商舉報。
但目前北京市工商局下屬廣告監測中心發布的違法廣告分析顯示,市工商系統還未將電視劇、電影等“植入廣告”納入到監管的視野。對此,市工商局有關人士指出,工商機關要依法行政,根據《廣告法》的規定,很難把影視作品中的“植入廣告”定義為“商業廣告”,因此,工商也就缺乏法律依據對這些內容進行監管。
業界專家李方午表示,1994年制定的《廣告法》在“植入式廣告”等監管方面明顯滯后。《廣告法》正在修訂中,有望將以前所沒有涉及的新類型的廣告納入監管范圍,但2008年提交給國務院,至今還沒有出臺。“植入廣告”是否會被納入新《廣告法》的監管范圍還不明確。據透露,廣電總局傳媒司已進行植入式廣告等新問題的研究,并表示將盡早提出規范政策。
藺麗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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