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學貸款不償還 合肥14名大學生被銀行告上法庭
2008年05月30日 16:08 來源:中安在線-安徽市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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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助學貸款修完學業后,14名當初接受助學貸款的大學畢業生并沒有如期歸還貸款也沒有向銀行申請辦理展期手續,為此,銀行將分別就讀于三所大學的14名大學畢業生一起告上法庭。昨日,記者從合肥市蜀山區法院獲悉,該案已被正式受理。
2002年始,中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梅山路支行等幾家銀行根據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分別與就讀于省內三所大學的魏同學等14名貧困大學生簽訂了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后,發放了2000-12000元不等的助學貸款,用于幫助其完成學業。借款合同中明確約定了還款的期限為借款人大學畢業后,并說明借款人本科畢業后直接攻讀碩士研究生或第二學士學位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當在畢業前一個月向銀行提出展期申請,并辦理借款合同變更等有關手續。
2006年,魏同學等14名貧困大學生順利地完成了學業后,并沒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償還借款,亦沒有向銀行申請辦理展期手續,銀行將魏同學等14名大學生告上了法庭。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日前已受理此案,目前正在審理中。(吳小水 雷強)
【編輯:侯冬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