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加強學費管理 民辦高校本科每年最高1.3萬
2008年07月07日 16:00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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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海南省物價局獲悉,為加強海南省民辦高校本科學費管理,該局日前公布了新核定的海南省民辦高校2008年秋季入學學費收費標準,規定每學生每學年最高收費標準為1.3萬元。
據介紹,海南省民辦高校本科學費最高標準為每學生每學年1.3萬元,學校可根據辦學條件、生源情況、教學質量和培養成本等實際情況,確定各專業具體的學費標準。學費必須按學年收取,不得跨學年預收。
學費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收取。收費必須納入學校財務統一核算,統籌用于辦學支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學費的收支情況應向同級教育、價格主管部門報告,并接受社會和學生家長監督。
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特別是孤殘、少數民族學生及烈士、優撫家庭子女等,實行減免學費政策。同時,學校要設立獎貸基金、勤工助學基金、困難補助金等,學校應從收取的學費中提取10%至15%用于建立上述基金,以獎勵優秀學生,幫助困難學生。(記者鄭瑋娜 王昀加)
【編輯:侯冬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