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技術瓶頸仍待突破
在“退房”令公布后,據媒體報道,國資委相關人士和業內專家曾經梳理出央企“退房”的諸多途徑:如不是上市公司,把存量土地開發完之后不再拿地,且項目管理移交給其他物業公司,公司即注銷退出房地產,但是企業相關資產以及人員后續需要妥善安置;上市公司可以通過市場化的方式出讓股權,但是面對復雜股權和不同股東,實際操作也難立竿見影。
此外,針對央企的特殊性質,行政劃撥和換股也是重要的手段。行政劃撥輔以資產置換,可以完成國資委內部央企的重組,但是在“捏合”不同企業時,需要企業有一定的“適應性”;而換股也需要找到資產類型相匹配的兩個甘愿的企業,同樣不是容易的事情。
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投資與市場研究室主任曹建海對記者表示,他并不贊同國有資產直接“賤賣”給民營企業。他建議,國資委對各個所轄企業定位,通過劃撥的方式捏合這些企業,從事微利的政策性住房開發。而處理之后的央企再通過注銷、掛牌等方式處理。
6月18日,本報記者曾就央企“退房”過程中面臨的一些困難和解決途徑向國資委發送采訪函,截至昨日中午發稿未得到回復。
- 顧慮
難邁兩道坎
控股權與資產狀況
沒有控股權 擔心有糾紛
“8%、25%這樣的股權掛牌項目,對于接盤企業來講意義不大,沒有控股權日后將會產生管理糾紛”,中駿置業(1966.hk)執行董事兼常務副總裁李維對本報記者表示。這家已經拿下中石油北京都市圣景地產項目的福建民企看重的是該項目100%的股權和現有的土地資產。“即便是80%的股權,我也要去找小股東協商,誰知道他在哪兒”。李維的擔心并不是沒有根據。
今年5月12日,中國航天科工集團公司間接持股的公司北京金中都置業有限公司80%股權項目以1.84億元起拍,經過51次競價,最后6號競買人出價2.84億元,成為最高價。項目擁有控股權和土地,但是由于股東不單一,按照交易程序,6號買家仍需要向小股東征詢其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意見。記者前日從北京產權交易所獲悉,金中都的小股東已經決定行權,并繳納了3680萬元的保證金,如果其在規定時間內繳納全部購買價款,那么6號買家此前付出的努力將付諸東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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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林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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