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泉州市區東海組團東寶花苑,將新建經濟適用房500套、公共租賃住房200套;江南組團的江南花園城將新增400套經適房;而200套限價房將分布在東海、北峰組團。
昨日,記者從泉州市有關部門獲悉,《泉州市區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2010-2012年)》已獲得泉州市政府原則同意。根據規劃,至2012年,泉州市區將新增各類保障性住房6000套,總建筑面積為38.2萬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1983套,經濟適用住房1800套,公共租賃住房1417套,限價商品住房800套,新增發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1450戶。
本次規劃的保障性住房,主要建設區域為鯉城區和豐澤區的中心片區、東海片區、江南片區、北峰片區、城東片區、洛江區的萬安街道、雙陽街道、泉港區的山腰街道、后龍鎮區(2012年擬擴大至經濟開發區、臺商投資區)。
據介紹,本次規劃是根據《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編制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的通知》等制定,目的是加大市區保障性住房建設供應,使低收入困難家庭住有所居或改善住房條件。
公租房 合同一年一簽
供應對象:年人均收入標準,低于統計部門確認的上一年度當地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未享受政策性住房,且在本轄區內無其他自有產權房屋的新就業職工,以及有穩定職業,并在本轄區居住1年以上的外來務工人員。
數量:2010~2012年,分別是200、517、700套。
籌集和建設:政府直接投資建設和從二手房市場收購;政府在中低價位,中小戶型商品房開發項目中,配建的或剩余的安置房中收購、調劑;在經濟適用住房中配建或在經濟適用住房剩余房源中相互轉化等方面籌集。在外來務工人員集中的開發區和工業園區,政府應當按照集約用地的原則,統籌規劃、引導各類投資主體建設公共租賃住房,面向用工單位或園區就業人員出租。成套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單套建筑面積要嚴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管理:可以先租后賣,租售并舉。租賃合同一年一簽,合同期滿時承租人應騰退住房,需要續租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承租條件的,續簽租賃合同。租金標準,根據房屋區位地段、承租人收入水平及其他相關情況每年核定公布。
廉租房 按戶建立檔案
供應對象:年人均收入在當地城市低保標準3倍以內(2012年擬擴大到4倍以內)、未享受政策性住房,且現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20平方米,在轄區內常住3年以上的家庭戶。廉租住房實行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租相結合。
數量:2011年1783套,2012年200套。
籌集和建設:新建廉租住房,采取配套建設與相對集中建設相結合,主要在經濟適用住房、城市棚戶區(危舊房項目)中配套建設,套型建筑面積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
管理:按戶建立廉租住房檔案,并采取定期走訪、抽查等方式,及時掌握轄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人口、收入及住房變動等有關情況,對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實行年審制度,強化復核工作。對現已承租政府或單位自管公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實行租金核減,使其按照廉租住房的租金水平和面積標準繳納房租,現住公房租金的減、免由現產權單位承擔。
經適房 5年內不得交易
供應對象:年人均收入標準,低于統計部門確認的上一年度當地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80%,未享受政策性住房,且現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20平方米,在本轄區內常住3年以上的家庭,其中非本轄區戶籍來泉務工5年以上的,以社會養老保險繳交時間為準。
數量:2010~2012年,分別是900、500、400套。
建設:套型建筑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高層、小高層的套型建筑面積,可適當增加10平方米左右,家庭成員4人(含)以上的套型建筑面積,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
管理:由政府提供優惠條件,限定建設標準、供應對象和銷售價格,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產權為有限產權,自簽訂買賣合同之日起,未滿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的,由政府根據原價并結合多方因素回購。
限價房 90平方米以下
供應對象:年人均收入標準,低于統計部門確認的上一年度當地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倍,未享受政策性住房,且現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25平方米,在轄區內常住2年以上的家庭戶,其中非本轄區戶籍來泉務工2年以上,以社會養老保險繳交時間為準。
數量:2010~2012年,分別是300、200、300套。
建設:限價商品住房,可采取集中建設,與在普通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建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建設。套型建筑面積主要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
管理:自簽訂買賣合同之日起,5年內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的,由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原價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回購,回購后繼續用作限價商品住房,向符合條件家庭供應。記者 曾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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