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3
老物業耍賴不走沒辦法?
流血沖突不斷 老賴不曾遭罰
老物業耍賴不走,誰來買單?記者調查發現,老物業拒不履行交接義務,而在訴訟仲裁期間,雙方產生糾紛造成的損害,總是明確地轉嫁到了業主身上。
擁有1600多戶業主的豐臺區鴻業興園小區現在正經歷著這樣的“陣痛”:
2009年2月,鴻業興園小區召開第二次業主大會,通過決議授權業主委員會在與小區開發商、前期物業鴻基旺物業公司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啟動物業招標程序。2009年5月,雙方無法達成協議,業委會啟動物業招標程序。當年7月,北京億展資產管理公司中標,成為小區新物業,業委會與之簽訂了新的物業服務合同。2009年10月,小區召開了第三次業主大會,決議通過了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2009年12月,新物業與老物業接洽,希望能順利完成物業交接。但鴻基旺物業拒絕交接,豐臺區小區辦、新村街道辦出面協調未果。
2010年3月,新物業向豐臺法院起訴,要求老物業撤離。但時至今日,距業主大會通過新物業合同已有8個月,老物業仍未撤離。
鴻業興園小區業委會趙主任向記者介紹,目前小區已經處于半癱瘓狀態,最突出的問題是由于車輛停放缺乏管理,業主間因車位發生過一起流血沖突。
而根據《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的規定,新物業“不得強行接管”。“不得強行接管之后怎么辦?沒有配套細則,就有縱容和激勵原物業服務企業拒不交接的反作用。”多名有“實戰”經驗的小區業委會負責人對記者表示,此條款中的“協商”并無任何法律約束力。
于啟波律師建議,業主大會決議和程序合法的前提下,應由建委組織交接,減少后續問題。
由于新物業無法進駐,2009年,包括樂府江南小區在內發生過10余起物業交接沖突,停水斷電、垃圾成山、停車管理陷入真空。
耐人尋味的是,至今未聽說有一家拒不撤離的老物業因此而遭受“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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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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