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份全國有1457宗閑置土地的“黑名單”被披露。對此,各地有遮掩有坦誠,但是否能真正清理閑置土地,進而能夠控制房價,是頗成問題的。
自國家宏觀調控樓市以來,出臺政策不算少,加上以往的一些政策,房價應該有所回落。譬如,幾年前國家曾出臺一個土地閑置兩年無償收回令,一連串樓市宏觀調控政策出臺后,樓市交易少了,開發商資金回籠少了,銀行收緊銀根,開發商融資難了,如果土地閑置兩年無償收回的政策得到嚴格執行,無疑將掐斷一部分開發商的資金鏈,再堅挺的房價也得下跌。可是今年7月的全國大中城市房價竟然同比上漲10.3%。看來,那些宏觀調控政策并沒有得到認真貫徹,起碼土地閑置兩年無償收回的政策沒有得到嚴格執行。
開發商囤積閑置土地有他們的利益所在。據測算,所有披露的1457宗閑置土地的合同價款只有256億元,如果容積率為1的話,樓面地價只有256元/平方米。以目前京滬穗深的土地均在萬元之上,即使一些二三線城市也要在幾千元。這些閑置土地在十年甚至十年不到的時期內漲了幾十倍甚至上百倍,如此高利潤的生意哪里去找?
不過這一切都是建立在過高的房價之上的。現在清理閑置土地就是要打破這樣的利益鏈條。但是,目前的清理能不能打破呢?很難。
首先,目前的土地閑置分成兩種,一種是因為政府原因,還有一種是企業原因。政府原因的要占全部閑置土地的一半以上。毫無疑問這部分的閑置土地政府是不能無償收回的,因此對開發商來說是毫發無損的。
剩下不到一半的企業原因的閑置土地能否無償收回?也難。
閑置土地早已超過兩年,在政府督促幫助之下總算開工的土地,自然是不可能再無償收回了。因此,在這方面開發商只有賺頭而無損失。
那么被收回閑置土地超過兩年的開發商是否真受到損失呢?恐怕少之又少。土地閑置兩年無償收回的政策已經出臺近三年了,但具體規定土地出讓付款細則出臺只有半年不到,它規定:土地出讓成交后,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簽訂出讓合同,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必須繳納出讓價款50%的首付款,余款最遲付款時間不得超過一年。因此當時許多拿地企業其實是不付款的。
即使出錢拿地的,許多企業拿的也不是自己的錢,例如北京順義區拍地給自己的下屬公司大龍地產,大龍地產拿地后直至被收回,一直沒付過錢;再譬如上海江橋鎮拍地,拍地的政府居然借錢給開發商來拍地。拿地后一直拖著不付款,直至整好地蓋起樓開始出售才付土地款的開發商,全國不知有多少。
即使用自己的錢拿地的,土地閑置超過兩年而被收回的,據我們所知也幾乎沒有無償收回的,開發商多半能夠拿回自己的錢。現在上海已有15幅閑置土地已收回或已啟動收回程序,沒收還是退回開發商拿地的錢,或者壓根兒當初開發商就根本沒怎么付錢?一切我們不得而知。
不嚴格執行已有政策,土地開發變成只有暴利而無風險的行當,那么很難指望清理閑置土地來使樓價回落。
□郁慕湛(上海 財經評論員)
![]() |
【編輯:位宇祥】 |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