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建筑成本高,但廣東卻沒有相應的獎勵措施,從而影響了單位和個人環保節能的積極性。昨日,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在聽取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會作的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實施情況專題匯報時提出,廣東省的建筑節能政策中存在“有罰無獎”的問題。
廣東在政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上的節能成效位居全國前列。2008年和2009年,全省完成超過10000棟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及能耗統計,并按要求進行能效公示,統計和公示數量均居全國前列。
但全國人大代表、汕尾市政協副主席李秉記指出,目前廣東的建筑節能政策仍然以懲罰為主,缺乏激勵機制,企業和個人不愿投資節能建筑。他建議,政府應通過正在立法的《廣東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確立明確的獎懲機制,將政府的懲罰性收入通過獎勵手段返還社會。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科學院院長陳勇同樣呼吁政府盡快配套和加強相應的政策,加大財政投入,引導更多人重視建筑節能。
實際上,財政投入不足已經成為影響廣東建筑節能取得進一步成效的重要障礙。省住房和城市建設廳有關負責人介紹,2009年省級財政在建筑節能方面的投入僅為263萬元,地方各級財政累計投入僅2600多萬元,遠遠落后于其他兄弟省市。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省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郭德勤指出:“廣東的工業節能全國領先,但建筑節能落后于全國,與經濟大省的地位極不相稱。”記者/徐林實習生/黃少宏通訊員/任宣
![]() |
【編輯:位宇祥】 |
![]() |
相關新聞: |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