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北京業主可向區縣房管部門舉報物業公司違規行為。房管部門須對物業實施“扣分”管理。扣滿12分,物業公司一年內不得承接新項目。
北京市住建委發布《物業服務企業資質動態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從本月1日起實施。
該辦法適用于三級及以上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這一范圍基本上包括了北京全部有物業項目的企業。
根據該辦法,建設房管部門將采取日常巡查、集中檢查和抽查的方式,檢查物業企業是否有違法違規行為。
物業企業的記分周期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記分周期屆滿將重新記分。但原積分會記入物業企業信用檔案。
此外,該辦法還提高了物業企業的準入標準和升級標準。物業企業申請資質升級時,要求其總分要高于零分。
今天上午,記者從市住建委了解到,根據該辦法,市民可向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區縣房屋行政管理部門或區縣信訪部門進行舉報投訴。
有關負責人表示,針對物業違規問題,業主可直接向各區縣建委物業科或物業辦反映。(陳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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