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晚,東西湖嘉禾園小區居民關先生回家發現,電表的開關被人拆掉了,他明白肯定是自己沒繳物業費遭到報復。
關先生說,他不交物業費是因為對物業公司的服務質量不滿。他家入住才一年,北面的飄窗就多次滲水,物業只是找人在外墻打了膠,但問題始終沒得到解決。因此,從今年5月起他拒繳物業費。可每個月的電費他還是照常交,因為小區沒有實施“抄收到戶”的改造,電費由物業代收代繳,本月20日、21日連續兩天,他到物業交電費,可物業要他連同物業費一起繳。21日晚,無奈的他只得同意繳費,隨后物業工作人員上門給他家恢復供電。
對此,該小區物業管理處的聶經理解釋,關先生家滲水的問題,他們一直在找開發商協商解決。不過“他不繳物業費,我們也沒義務再幫他代繳電費。”
武漢市消協相關負責人認為,物業糾紛可以雙方協商解決或者依法解決,拒繳物業費和威脅停電的行為都是不對的。(記者 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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