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州十月十九日電 (索有為 王凌)記者十九日從廣州市地稅局獲悉,外商投資企業二00九年一月一日前新建或新購置房產,已申請備案登記享受三年減免城市房地產稅優惠的,可在二00九年一月一日后繼續享受至期滿為止。
根據中國二00八年底發布的國務院令,自二00九年一月一日起,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組織以及外籍個人(包括港澳臺資企業和組織以及華僑、港澳臺同胞,以下統稱外資企業及外籍個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繳納房產稅。
為做好該政策的過渡,廣州市地稅局明確指出,外商投資企業二00九年一月一日前新建或新購置房產,已申請備案登記享受三年減免城市房地產稅優惠的,如尚未到期,可在二00九年一月一日后繼續享受至期滿為止。符合減免規定但尚未辦理備案手續的企業,可向主管地稅機關申請補辦,享受減免稅優惠至期滿為止;沒有辦理備案手續的,不享受減免優惠。
廣州市地稅局表示,自二00九年一月一日起,除符合上述規定的企業可享受房產稅過渡期優惠政策外,外資企業及外籍個人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及有關規定執行,同時將外資企業及外籍個人房產稅優惠政策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清理不得再享受減免房產稅優惠的項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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