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住房全部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規范廉租住房租金管理。13日,山西省物價局介紹說,山西省將加強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和廉租住房租金管理。
山西省物價局 《關于加強和改進住房價格及相關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級物價部門將所有列入經濟適用住房計劃的項目全部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制定價格時,要按照規定程序實行成本監審制度,不得突破規定的利潤率。
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應與同區域普通商品住房保持合理差價,充分考慮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切實體現政府給予的各項優惠政策,讓符合購買條件的家庭能夠買得起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確定后應及時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制定或調整本市、縣的廉租住房租金標準,規范廉租住房租金管理,保障城鎮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權益。廉租住房租金標準原則上由房屋維修費和管理費兩項因素構成,并與城鎮最低收入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相適應,使符合租住條件的家庭能夠租得起房。租住廉租住房的家庭按規定交納租金后,不再交納物業管理費。
此外,各級物價部門要落實收費減免政策。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城市和國有工礦(林區、墾區)棚戶區改造項目,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經營服務性收費征得相關企業同意后可按低限減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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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林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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