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開寶馬車的人住經濟適用房,和在經濟適用房小區建游泳池一樣,都是不應該的。”在今天上午江西省人民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江西省建設廳副廳長高浪談到推進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時說,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的認定,是關系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工作成敗與否的關鍵所在。
“要保證只有符合條件的中低收入家庭,才能成為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住房對象。”高浪介紹說,按照江西省的相關規定,經濟適用房的購買資格,必須經過居委會、區人民政府、設區市人民政府三級審核,三級公示的程序,即社區(居委會)負責初審,經入戶調查和群眾評議后,進行第一次公示(第一榜);街道辦事處負責復核后,由區政府對復核結果進行審查,并進行第二次公示(第二榜);對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市政府再次委托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后進行第三次公示(第三榜)。
據了解,目前南昌市已經篩除了4312戶不符合經濟適用房申購條件的家庭。對符合購買條件的申請對象,該省則采取公開搖號、電視直播、公證員全程公證的方式,按中簽順序選購經濟適用住房,最大限度地保證了經濟適用住房銷售的公平、公正、公開。今年以來,該省11個設區市共有15277戶中低收入家庭參加第一次搖號,4385戶家庭中簽,中簽比例為28.7%。
此外,江西省廉租房的覆蓋面也不斷擴大。預計到今年年底,該省各設區市保障戶數達31074戶,可實現全省設區市中心城區人均6平方米以下(其中六個城市為人均7-8平方米以下)低保家庭應保盡保的目標。(記者 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