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萬換不了我的房子”
華夏廣場業主陳小平的最大愿望是能保住原來的房子,如果政府一定要拆,他希望能夠原地重建。
“14萬換不了我的房子。”華夏廣場業主陳小平認為,政府提供70平米救助房或者相當價值的14萬元,價格較低,有損市民利益。
對此,《物權法》第148條規定:“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對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并退還相應的出讓金”。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建筑所有權在不同房屋價值中所占的比重,目前尚沒有法規規定。
2004年以來,都江堰市區建成了都市美麗洲、陽光新城、華夏廣場等20多家地產小區,不少外地人來都江堰購房投資。2007年,都江堰市政府把建立國際休閑度假旅游區,列為該市的重要戰略目標,而大力發展房地產業則被視為實現這一目標的重要的途徑。此后都江堰市房地產市場不斷升溫。
房地產開發提速的一個直接后果是,4年內都江堰市商品住宅樓均價幾乎翻了一番。
2008年,都江堰市區一環內商品住宅樓均價為每平米為3000到4000元,二環市郊也漲到每平米2000元以上。
事實上,位于華夏廣場所在的都江堰市一環路以內很多房屋,都是2000年以后新建,按3000元/平方米計,戶型大都是120到150平方米,每套總價介于36萬到45萬元之間,遠超過政府救濟的14萬元標準。
按一環內房屋平均戶內產權100平方米、平均容積率為2.5計算,其土地使用權約40平方米;2007年,都江堰市老城區考慮容積率因素土地平均價格300萬~400萬元/畝,那么考慮容積率因素100平方米的房屋的土地價值約為18萬到24萬元,加上磚混結構約700到800元/平方米的建筑成本,都江堰市區一環內每套住房實際價值在25萬~32萬元之間。
但如果按救濟安置辦法測算,房屋平均戶內產權70平方米計算,按7層住宅考慮,房子平均容積率約2.2計算,其土地使用權約31.8平方米,估算二環路外的安置新區土地平均價格100萬~150萬元/畝,考慮容積率因素該土地價值約4.8萬~7.2萬元,不到原來老房子的土地價值的三分之一,資產嚴重縮水。
據南方網報道,都江堰規劃管理局局長屈軍6月3日曾經表示,市區一環內將約有一半住房需要拆遷。都江堰市房管局局長李良泉認為,安置房選址不會遠離市區。
華夏廣場業主陳小平說,小區內房屋倒塌的絕大多數業主都傾向于原地重建。他透露,目前該小區大部分業主沒有登記接受救助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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