鉑宮國際中心的4名業主收房時發現,房子的上下水、供電等多項生活設施未入戶,而且,開發商也沒有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表,無法辦理房產證。4位業主將開發商北京京隆房地產開發公司告上法院。日前,朝陽法院認定開發商違約,并判決賠付郭先生等4位業主50余萬元至13萬余元不等的違約金。
2003年12月,郭先生購買了朝陽區東草園鉑宮國際中心的一套房屋,房價總金額為276萬余元。2005年1月5日,開發商通知郭先生辦理收房手續。收房后郭先生發現,房屋內上下水、供電、空調、燃氣、消防、化油池、排煙道等設施都沒有。而且,開發商至業主收房時,也沒有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表。與郭先生有著同樣遭遇的還有另外3名小區業主。于是,4人將開發商訴至法院,要求其進行賠償。
對此,被告開發商辯稱,涉案房屋是業主用于商業用途的,開發商需根據業主的設計方案安排燃氣、上下水、供電等設施的施工。但開發商在庭上承認,因為竣工驗收備案表等問題,其至今沒有取得產權證,現相關審批手續尚在辦理當中。(侯毅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