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德花苑業主三告城管 不滿小區建醫療樓化糞池
2008年01月29日 13:13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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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德花苑業主認為城管不拆除小區醫療樓的化糞池和污水處理池(以下簡稱“兩池”)屬于行政不作為,但城管稱依據的是規劃局處理意見,于是,業主將城管和規劃局相繼告上法庭。在法院裁決規劃局處理意見不對外發生效力后,昨日,業主第三次將城管告上法庭。
聚德花苑醫療樓一再引發部分業主訴訟。業主曾向城管投訴醫療樓的“兩池”,2007年6月27日,城管支隊向林先生等人送達了《關于信訪事項的答復(補充)》(穗綜執法[2007]群2號),稱根據規劃部門處理意見,聚德中路醫療樓的化糞池及醫療污水池不屬于違法建設“,因此,不需要依照違法建設進行拆除。業主曾就此提起訴訟,認為城管不作為,遭駁回。繼而,業主又就此起訴規劃局,認為規劃局將”兩池“定性為”不屬于違法建設“不當,也遭駁回。
于是,業主又回頭狀告城管,認為既然處理意見不對外發生效力,那么城管不拆除“兩池”應屬無據,不作為。昨日,此案在越秀法院開庭審理。
城管方認為,林先生等人于去年7月19日向越秀區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被駁回。業主此舉屬重復訴訟。而且此案已經超過了3個月的訴訟期限。(記者 徐艷)
【編輯: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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