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二期建成銷售,開發成本并沒有變化或者變化非常小,但是市場發生了變化,土地價格不斷上漲,開發商顯然不會以2006年的每平米5000元的售價銷售,售價只會跳躍式增長,“大型房地產公司的定價不是根據財務上的成本核算信息,而是根據市場行情。”
被掩蓋的真實利潤
當成本核算已不能成為房價的定價依據,房地產行業動輒100%的暴利從財務上如何體現?
記者查閱招商地產、金地集團、保利集團和萬科等品牌房地產上市公司以往的年報后發現,其利潤率基本在10%-40%的區間內,2008年招商地產的營業利潤率為37.36%,金地集團只有9.13%。但事實真的如此嗎?
“利潤率好多說法,都是很隱蔽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地產企業財務總監如是說。
可見,即便是利潤,也能讓你眼花繚亂。
“很多人常說的利潤率都不準確,要分年投資利潤率、整個項目投資利潤率、銷售凈利率、成本利潤率、自有資金投資利潤率,且分母不同,差異很大。”上述財務總監坦言。記者發現,在公眾眼中操作相對規范的上市公司,其年報中體現的利潤率也不同,有的是投資利潤率,有的則是營業利潤率。
或許,這正是房地產行業利潤令人霧里看花的一個重要原因。
事實上,房地產企業投資后,自身投入的資金實際占用的時間非常短!一個項目的開發周期需要2-3年的時間,“我們高層項目開發周期一般為20-30個月,但達到預售狀態,自有資金就陸續回籠了,留下來的是銀行的錢。開發周期到一半的時候,自有資金就悄悄地退出了!” 上述不愿透露姓名的財務總監說,在這種情況下,分母還要“縮小”,真實的利潤率還要更大,大得嚇人。
除了金融杠桿的運用自如產生暴利之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因素,那便是無形的土地增值。
開發商之所以愿意做大盤,就是因為可以分期開發,土地增值效益明顯。僅土地增值一項,在財務報表上就是濃墨重彩的一筆。
華遠地產掌門人任志強曾語出驚人:“讓開發商公布成本無異于公布老婆的三圍!”除了看得見的成本,或許還有很多無法用成本核算制度來規范的“成本”。
但這樣的情形似乎已難再現。土地出讓在如今已經實行嚴格的“招拍掛”程序,而這些年“地王”頻現,僅從土地出讓價格上看,開發商的暴利時代似乎即將成為過去式。
房地產行業的暴利之因有不斷推高的房價、有商人的逐利本質、有炒房客的推波助瀾、有剛性需求、更有非理性的盲目追風,這些似與成本無關。(記者 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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