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州市物價局公布了2007年廣州市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兩項標準維持去年標準不變。而與以往不同的是,成立了業主委員會的小區物業費標準首次放開,業主委員會可以跟物業公司協商約定。
1. 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實行包干制、酬金制的住宅(不含別墅)的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具體收費標準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根據規定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2.以首層為電梯起始點的住宅,首層住戶物業服務收費可適當降低,具體收費標準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約定。(何雪峰 藍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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