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31日電 據香港媒體報道,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主任應松年表示,內地應該借鑒香港等國家與地區(qū)的經驗,通過開發(fā)與建設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及廉租房等各種層次的房屋,解決絕大多數人的住房問題,實現“居者有其屋”。
正在參加北京市“兩會”的應松年表示,住房問題是人大代表每年熱議的話題之一。政府對房地產發(fā)展絕不能放任不管,應善于引導,根據他在香港及其它一些國家與地區(qū)實地考察的經驗,將中國的房屋區(qū)分為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及廉租房三種層次,這可能是未來解決中國住房難問題的“一劑良方”。
應松年說,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及廉租房三種房屋的比例、入住條件及一些具體問題可以再考慮,但中國情況復雜,不可將房地產的發(fā)展都交給市場或開發(fā)商,政府要善加引導和調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