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元農業保險公司提供給《經濟參考報》記者的材料也提出,將積極開展農民意外傷害及附加醫療保險、短期健康保險、計劃生育保險,積極參與“新農合”管理;針對大量的農村留守兒童,探索開發適合農村特點的教育保險產品;積極開發包括財產險、意外險等在內的“一攬子”綜合保險,為農民家庭財產、農用機具使用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提供綜合保障;探索開展農村住房保險,推動農村房屋火災責任保險的發展;積極開展農村公路建設、農村水利建設、農村電網建設、農村能源建設、農村住房建設等工程質量保險和責任保險,為農村地區基礎設施建設提供風險保障;積極開展農村休閑旅游、生態旅游責任保險,促進農村旅游業的健康發展;穩步開展農村信貸保證保險、小額保險等。
產品創新,更需制度創新
“農業保險的創新空間雖然很大,但并沒有真正提到議事日程上來,因為現有的產品都還沒有充分地做好,比產品創新更為重要的是制度建設。”庹國柱說。
庹國柱表示,農業保險在游戲規則的統一制定、市場主體的明確、財政稅收政策的扶持、監管等方面都需要建立完備的制度,其中巨災風險管理是當前亟須完善的制度之一。由于巨災風險管理至今沒有任何制度上的安排,導致災害后保險公司賠不起“賴賬”的情況時有發生。
據其他媒體報道,保監會醞釀多年的巨災保險方案有望在年底推出,農業巨災保險將采取多種經營,可以是政策性質的,也可以是商業性質的,政府補貼將采取保費補貼的形式。有分析認為,受保險機制、財政等問題的制約,農業險的覆蓋面仍然很低,而巨災險的推出,將有利于擴大農業保險的覆蓋面和保障范圍。
江泰保險經紀公司農業保險專家郭永利同樣認為制度建設更為重要。他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農業保險創新的方向應該是走互助保險的道路,基于互助共濟、風險分擔的原理,通過互助保險組織來維護農民的利益,不以盈利為目的。
郭永利認為,農業和農民的風險特點決定了農業保險不能像商業保險一樣,由投保人買保險來向保險公司轉嫁風險,而應當在政府領導推動下,與商業保險分開,由農民參加互助保險組織,將農戶個體無力承擔的風險變為群體分擔風險,讓農民互助共濟抗災,集千家之力解一家之難,形成“互助、保險、再保險”的組織制度體系。
據了解,目前開展的有漁業、果樹、谷物、農機等互助保險。截至2009年底,我國第一家全國性農業互助保險組織中國漁業互保協會已經累計為漁民提供了1400億元風險保障。(白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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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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