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注焦點
1 哪些支付企業需持證上崗
包括支付寶、資和信等從事網上支付等業務的企業
根據此次規定,需持證上崗者首當其沖是提供網絡支付的第三方支付企業。此類企業以支付寶、財付通等為代表。他們主要是依托公共網絡或專用網絡在收付款人之間轉移貨幣資金,如貨幣匯兌、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等。
其次包括提供預付卡業務的公司。像目前銷量比較大的資和信、家樂福等企業,均從事禮品卡等業務。這類企業的特點是以營利為目的,采用磁條、芯片等技術,以卡片、密碼等形式發行的預付卡。
還有一種是從事銀行卡收單的企業。目前多家銀行外包的收單業務將被納入監管范圍,他們主要是通過銷售點終端(POS)等為銀行卡特約商戶代收貨幣資金。
2 網上支付現在是否受影響
企業有一年辦證期,在此期間不影響用戶支付
對于許多習慣了使用支付寶等網上支付業務的網民來說,最關注的是新政策的出臺,會否影響目前的網上支付。
此次的新規定于今年9月生效,給企業留足了一年的申辦“牌照”的時間,因此廣大網民目前的網上支付不受影響。
對于擬在全國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申請人,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擬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千萬元人民幣。
另外,申請人的主要出資人符合以下條件:(一)為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二)截至申請日,連續為金融機構提供信息處理支持服務2年以上,或連續為電子商務活動提供信息處理支持服務2年以上;(三)截至申請日,連續盈利2年以上;(四)最近3年內未因利用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為違法犯罪活動辦理支付業務等受過處罰。
3 哪些支付企業可能遭淘汰
專家認為,辦證門檻不高,但地方性小企業可能被淘汰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認為,此次《辦法》出臺,相當于央行為從事第三方支付的非金融機構放行,而從《辦法》規定的條件來看,門檻并不高,包括資金托管、注冊資金規模等規定,市場上有規模的該類機構應該都符合要求。
艾瑞咨詢第三方支付行業分析師胡媛媛表示,由于支付行業需要有安全和技術的投入,小企業難以保證,《辦法》出臺提高了行業的門檻,使有實力的企業留下來,也保證了整個行業的發展水平。此外,在沒有牌照之前,多數非金融機構支付企業處于“膽戰心驚”的狀態,發展業務的同時也擔心政策變動造成損失,對非金融機構的保障性不夠,此次《辦法》出臺后,意味著企業將面臨同樣的競爭環境,有利于行業的公平競爭。她預計,目前市場前10的公司并不會受到太大影響,但一些地方性的小企業很可能將被拒之門外。(本版采寫/本報記者 蘇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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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梁麗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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