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貴州)省公安廳大院內停著11輛制式警車,每輛車上面都貼著四個大字“違規警車”,這11輛制式警車均是省公安廳近期在開展警車專項治理行動中查扣的。昨日,違規警車所屬的安順、畢節、銅仁3個地區公安局局長向公安廳黨委作書面檢查。
據警方介紹,查扣的這11輛制式警車分別是駕駛車輛的警務人員未按規定著制式警服,或者未帶行駛證。從交警部門提供的數據,六月份、七月份全省公安機關警車的違法記錄信息都在100起左右。盡管省公安廳已對相應責任人進行了處罰,但全省仍然有少數單位、少數領導、少數民警對規范警車管理“不習慣”,對專項治理工作不重視,沒有養成良好的規范意識和良好的駕駛習慣,沒有做到“令行禁止”,領導干部管理不嚴,少數民警心存僥幸。
昨日,省公安廳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督察長陳詠竹再次邀請群眾和新聞媒體對民警違規駕駛警車進行監督。陳詠竹表示,全省民警必須嚴格執行公安部《警車管理規定》,自覺遵守警規警紀,確保不發生違規行為。全省公安民警要增強自律意識,凡是要求老百姓做到的,民警要首先做到;凡是要求老百姓遵守的,民警也要遵守;凡是要求老百姓不做的,民警要首先不做。
作者: 記者 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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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鄧永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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