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小心成電詐幫兇 別被“天降大單”砸暈了頭
電詐洗錢手段不斷翻新 一不小心有可能成幫兇
別被“天降大單”砸暈了頭
電詐犯罪的最后一步就是洗錢,把詐騙所得贓款通過各種手段合法化。近年來,電詐洗錢手段不斷翻新,有派人去金店買金條的,有訂購涉及現金的創意禮物的,還有在二手平臺購買名表的……一些普通市民被卷入其中,稀里糊涂就成了詐騙團伙的幫兇。
一旦成為“洗錢工具”,輕則被凍結賬戶,重則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檢察官提示,面對花樣眾多的詐騙名目,公眾應堅持“不聽不信不幫忙、多問多查多拒絕”,及時舉報以絕禍患。
案例1
300克金條!金店來了“豪客”
“黃金什么價啊?”一天,一個黑衣男子走進一家商場的金店,自稱代表公司購買金條,雙方談好以630元/克的價格購買300克金條,男子還提出單個金條重量要在50克以上。令售貨員有些意外的是,男子沒有直接付款,而是索要金店賬戶,“一會兒由公司財務打錢。”
售貨員電話詢問店長,店長覺得問題不大,讓售貨員調貨,并把自己的個人賬戶給了售貨員。黑衣男子在手機上操作了一番,“一會兒錢就到賬,我還有事兒,不在這等了,我同事會過來取黃金。”說完走出店鋪。
不久,一名身穿白衣的男子進店。店長收到錢款后,通知售貨員把金條交給對方。售貨員登記了白衣男子的身份證后,便讓對方拿走了金條。直到收到銀行通知賬戶被凍結的信息,店長才知道這筆購金款是電信詐騙的贓款。
警方追蹤監控,發現白衣男子出了金店后,直奔商場一處廁所,出來時,手里已經沒有了裝黃金的盒子。不久后,第三名男子從廁所出來,手里則多了一個盒子……最終,上述三名男子均被警方抓獲。最后一名男子交代,黃金已經按“上家”指示賣給了回收黃金的店鋪,錢款也打給了“上家”。
自述
“知道不對勁,就想掙快錢”
黑衣男子鄭某交代,他之所以參與“洗錢”,緣于網上一個朋友發來的一條信息:“想不想掙錢?”
“掙錢誰不想?”鄭某便按對方要求到了某地和另一男子“接頭”。“我們在一個公園見面,我不認識對方。”鄭某說,陌生男子給他下載了一個聊天軟件并拉進了一個群,然后指派他到金店和商家交易,“具體金額聽群里安排,要對方銀行卡,然后發到群里就完事了,一單給你1000元。”聽到這里,鄭某也琢磨出不對勁,認為“不是什么好事”,便不想干了,但當對方把價錢提高到2000元時,他便同意了。
白衣男子史某供認,自己是在一個務工群里接的“活兒”。“我們都是線上聯系,和我聯系的人網名叫‘后知后覺’,他跟我說事情很簡單,去金店把黃金取出來,再送到指定地點就行。”史某也聽出來“不是好事”“估計犯法”,“我跟他說這太危險了,不想干,但對方說沒事,取個黃金就幾百塊到手了。”在利益誘惑下,史某也加入了這個犯罪團伙。
“我真的特別后悔,知道錯了,為了幾百塊錢走上犯罪道路,我認罪認罰。”史某哭著悔過。
提醒
三類人容易成為洗錢幫兇
海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李鵬介紹,目前有三類人特別容易成為電詐“洗錢”犯罪的幫兇:第一類是急于貸款但受限的人,他們聽信電詐團伙偽裝的金融中介謊言,誤認為只要銀行卡有大額流水,銀行就能放開貸款。因此,這類人會把自己的銀行卡交給電詐團伙供其接收贓款、轉賬洗錢;第二類是想掙快錢的低收入人群;第三類則是未成年人或年輕人,他們涉世未深,被抓獲后還以為自己干的是“兼職”或“給朋友幫忙”。
李鵬提醒,要認清“參與犯罪”的法律邊界,即便是“幫忙跑腿”“賺取小額報酬”,該行為也可能觸犯刑法中關于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規定,將承擔刑事責任。
同時,李鵬介紹,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貴金屬和寶石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將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央行首次針對貴金屬和寶石行業專門制定的反洗錢規范性文件,其中包括單次交易金額達到或超過10萬元人民幣(含等值外幣),金店等機構必須進行真實身份信息登記等規定。李鵬呼吁相關商家、單位加大對從業機構及工作人員反洗錢培訓力度,發現可疑線索及時報案。
案例2
2萬元“有錢花”!花店來了“多金男”
“您的銀行卡存在電詐風險,已被凍結止付……”接到銀行來電,花店老板李先生剛做完“大單”的喜悅一下子被沖散了。直到民警上門,他才知道,問題就出在這個“大單”上。
不久前,經營鮮花店的李先生接到一個訂貨電話:“我想用2萬元現金,扎成一束‘有錢花’,送給女朋友。”對方是個年輕小伙子。創意禮品近年來較為多見,對方一出手就是2萬元,李先生不敢怠慢,根據對方需求為其推薦了現金花束的款式。雙方談妥價格,對方在網上支付成本費、手工費、送貨費等共計400余元。
撂下電話沒多久,小伙子又傳來信息:老板,我現在不能送現金到店里,支付寶和微信轉賬也不方便,能不能直接把錢打到你銀行賬戶里。
李先生沒多想就答應下來,把自己的銀行卡信息發給對方。大約兩小時后,短信顯示該卡到賬2萬元。李先生取現后回店精心包裝成“有錢花”,并通過快遞送到了顧客指定的地點。
當李先生正想把成品照片發朋友圈宣傳時,忽然接到了銀行涉電信詐騙的提示電話。之后他從警方處得知:對方轉來制作“有錢花”的錢款,是電信詐騙他人所得的贓款。李先生取現、做花、寄遞,實際上是幫助詐騙團伙完成了贓款轉移。
自述
“被‘大單’沖昏了頭”
李先生回憶整個過程,發現自己如果不是被“大單”沖昏了頭,其實可以發現不少疑點。首先,這種創意禮物制作起來通常比較麻煩,商家一般報價不低,正常情況下,顧客會討價還價,但對方很著急,毫不猶豫答應下他的報價;其次,如果支付寶和微信支付都不方便,為何網上轉賬就可以;最可疑的是,“有錢花”涉及大量現金,如此高成本的禮物,當事人全程不露面,也不關注成品情況,不符合常理。
提醒
不要隨意提供銀行賬戶
承辦該案的海淀檢察院檢察官李思瑤介紹,近年來,通過創意禮品洗錢的案件時有發生,除了“有錢花”,還有人以給親友祝壽、送禮為由,要求蛋糕店把現金藏入蛋糕中,犯罪手法和上述案件幾乎一樣。
李思瑤提醒,鮮花銷售、創意禮品行業經營者要提高警惕,謹慎接收涉及現金流轉相關訂單,規范收款流程,拒絕收取來歷不明的貨款;不要隨意提供自己的銀行賬戶或收款二維碼,避免無意中成為騙子洗錢的工具;接到高金額、“照單全收”、買家不露面等可疑訂單時,應更加警惕,對于存在明顯異常需求的訂單應主動上報公安機關,不要落入犯罪分子的洗錢圈套。
案例3
25萬元二手名表!鑒表原是一場戲
名表愛好者張先生在二手平臺掛出一塊昂貴手表,很快有人詢價,雙方在網上敲定了25萬元的交易價格。“這么貴的東西,我得找人鑒定一下。”對方的要求很合理,張先生答應下來。
雙方的交易也由此脫離了二手平臺,轉而用聊天軟件溝通——這場本應在平臺監管下有跡可循的買賣,變成了一場暗藏貓兒膩的線下交易。
“鑒表師”李某某和張先生約定在咖啡店見面交易。李某某顯得很專業,對著手表各處細節拍了又拍,并把編碼發給“幕后團隊”驗真。之后,李某某表示驗真通過,并索要張先生的銀行賬戶。很快,25萬元跳過二手平臺打進了張先生的賬戶。錢款到賬,張先生放心地將名表交給了李某某。然而,這筆錢很快被警方凍結——這是電詐贓款。
隨著調查深入,張先生得知自己落入了電詐團伙的洗錢陷阱:李某某根本沒有任何鑒表能力,全程按“神秘人”的指令演戲。收到表后,他轉身就按照指令把手表藏在背街小巷的汽車下,被同伙取走。那25萬元,實際是被害人楊某某被電信詐騙的血汗錢。
李某某到案后交代,自己是經他人介紹來干這活兒的:拍拍照、取塊表,一單能賺1500元到2000元。
分析
“不知情”不一定能免責
“在洗錢犯罪過程中,可以說任何一個參與者都不是完全無辜的。”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銘指出,洗錢就是犯罪分子通過交易完成贓款從線上到線下的轉移。如果是正規交易,一般都在監管之下,很難實現洗錢。因此,洗錢犯罪能夠成功,往往是抓住了商家的漏洞或普通人的“趨利性”,以金錢等為誘餌,引誘交易脫離平臺或機構監管。這種情況下,“不知情”很難成為免責借口。特別是可以預料到對方可能涉嫌犯罪,仍然提供幫助,應該同樣承擔刑事責任。
提醒
警惕脫離平臺的交易陷阱
海淀檢察院檢察官肖瑤介紹,通過二手交易洗錢是最新出現的作案方式。
“平臺監管流程是防范風險的重要屏障,脫離平臺私下交易,不僅可能因證據缺失導致維權困難,更可能被利用為洗錢工具,賬戶隨時可能被凍結。”肖瑤提醒,賣家務必堅持通過平臺完成付款、交貨全流程,拒絕私下轉賬、線下繞過監管的交易要求。
同時,賣家對于要求快速交接、隱蔽交貨、使用小號溝通、刪除記錄等異常行為要保持高度警惕。
(北京晚報記者 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