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被“退婚”丟臉 女子拒絕返還彩禮被強制執行
8月14日,綿陽市民尹小明(化名)的父母來到安州區法院,將一面印有“積案三年一日清,法威浩蕩破堅冰,赤心不忘人民托,執行路上見真情”的錦旗贈予法官謝天福。
記者了解到,此前的8月7日,安州區法院成功執行一起因婚約生變造成的彩禮返還糾紛案,促成拖欠3年的7萬余元案款(包括應當歸還的彩禮錢、訴訟費、執行費及遲延履行金等)一次到位,申請執行人,正是尹小明。
解除婚約
男方要求返還彩禮被拒絕
3年前,尹小明與被告楊女士經人介紹訂下婚約。為促成婚事,本不富裕的尹家在親戚幫襯下東拼西湊,依習俗支付了女方數額不小的禮金并贈送了貴重金飾。隨后,楊女士家按習俗邀請了親朋辦酒席。
沉重的彩禮負擔讓尹家生活捉襟見肘。此后,雙方因購買婚房、彩禮等事宜產生嚴重分歧,最終尹小明提出解除婚約。
承辦法官介紹,婚約解除后,尹小明一家不僅承受著情感挫折,更因背負彩禮債務,生活舉步維艱,于是要求女方返還彩禮。而楊女士一家則認為,是男方悔婚導致自家在親朋面前顏面盡失,堅決拒絕返還彩禮。矛盾激化之下,尹小明將楊女士訴至法院。
安州區法院經審理,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綜合考慮雙方過錯、當地習俗及財物性質等因素,依法認定部分款項及金飾共計62700元屬于應予返還的彩禮范疇,判決楊女士限期返還。
躲避執行
女方刻意將法院電話拉黑
判決雖已作出,但楊女士及其家人內心積怨一時難平,不認可自家“顏面受損”還要退還彩禮,遲遲未主動履行。
而生活陷入困境的尹小明,只得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啟動執行程序后,發現楊女士名下并無可供執行的財產。
承辦法官介紹,經深入調查,執行干警發現楊女士全家已離鄉赴外省務工,行蹤不明,且刻意將法院電話拉黑,躲避執行。法院依法果斷采取凍結賬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等信用懲戒措施。但因確無可供執行財產且被執行人下落不明,法院依法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今年8月7日,案件迎來轉機,申請執行人提供關鍵線索:楊女士正在安州區人民醫院照顧生病的母親。執行干警聞訊而動,火速趕赴醫院找到楊女士,在確認其母親有其他親屬照護后,干警依法將楊女士傳喚至法院。
面對執行干警,楊女士情緒激動,再次強烈表達不滿,“是男方先悔婚,讓我們家在親朋面前丟盡了臉,憑什么還要我們還錢?”
柔性化解
7萬多元一次性執行到位
承辦法官介紹,楊女士明確表示拒不支付,執行干警并沒有立即采取強制措施,而是精準把握矛盾根源,耐心進行“實質性化解”工作。執行干警表示深刻理解女方家庭因“辦酒”后男方悔婚所感受到的難堪與委屈,同時,也向楊女士說明尹小明家庭為支付彩禮,生活陷入困難的現實狀況。法院判決已依法考量了相關因素,強制執行并非否定其感受,而是依法定分止爭。
一番勸說后,楊女士的對抗情緒有所緩和,表示愿意履行判決,但提出因失業且需照顧母親,請求分期支付。然而,因糾紛拖延日久,尹小明已對楊女士家失去信任,堅決要求一次性付清,并依法申請對楊女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執行干警雖再次努力調解,試圖在履行方式上尋找雙方都能接受的平衡點以徹底消弭矛盾,但未能達成一致。
承辦法官介紹,鑒于楊女士確未履行支付義務且未按期申報財產,法院擬對楊女士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決定。就在干警準備實施拘留過程中,楊女士的父母緊急致電執行干警,表示愿代女兒一次性全額履行法院判決。
最終,楊女士父母將全部案款共計7萬余元交付尹小明。
8月14日,送錦旗現場,尹小明父母激動地表示,拖欠3年的彩禮錢終于要回來了,衷心感謝法官和法警的辛勤付出。
而對于楊女士來說,這件事情的最終了結,讓她的銀行卡、微信、支付寶可以正常使用,不用上黑名單當老賴,生活回歸正常。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 王祥龍 周洪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