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8日電 多年前因恐嚇要發動恐怖襲擊,在超市食品落毒及要求特區政府高官下臺的“香港拉登”馬畛聲,服刑接近6年出獄后,又再因涉嫌恐嚇東方報業集團而被拘控。經審訊后被定罪,昨(27日)他被東區法院黃汝榮裁判官判入獄9個月。
雖然辯方實時提出上訴,但法官以被告重犯機會很大為由,反對他保釋上訴的申請。
黃官在判刑時,指被告假以公義之名向傳媒施壓,其實是要發泄他對東方的憎恨,加上報告顯示他沒有悔意,重犯機會很大,故要判被告入獄。
被告馬畛聲(49歲)已婚,被控2項刑事恐嚇罪名,控罪指他去年7月19日及8月31日致函恐嚇東方報業集團。馬畛聲曾于01年向多份報章發出威脅信件,更聲稱會在超市落毒。審訊后被判入獄6年8個月,去年6月才剛刑滿出獄。
被告涉嫌先后寄了5封信給東方報業集團主席助理,要求作出賠償;他又在金紫荊廣場、太古地鐵站等地方拉橫額和易拉架,作出類似要求。